| 问题内容:2008年护士资格证什么时候报名?
报名需要什么证件?
是否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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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3、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6年12月31日;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1月至12月报名,次年5月或6月份考试。关于08年护士资格考试的具体情况请您继续关注中国护理网的最新资讯,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提供国家护理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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