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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教:护士注册2007-07-10
问题内容:我是05年在安徽合肥(老家)考的护士证,后因在苏州工作得到成绩下来的消息时,注册时间已过,06年就没有能注册到,那我今年如果要注册应该怎么做? 还有我想就在苏州工作,那么省外转证又要怎么做呢?

回答: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护理网的支持与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说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您的资格证尚未注册,不涉及注册变更的问题。您首先确定发证日期至今是否已经超过两年,如果还在有效注册期内的话,请携带上面提到的相关证件及各项证明,到苏州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咨询办理。

  请您继续关注中国护理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服务专员:nini

  回复时间:200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