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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护理员是指去加拿大住在雇主家里照顾小孩 , 老年家庭 , 或照顾残疾人的特殊护理人员。 在从事两年专职工作以后 , 她们可以在加拿大国内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资格要求
家庭护理员是加拿大政府鼓励的合法劳工。 加拿大法律规定,家庭护理员每周工作 40-44 小时,工资不得低于 6.85 加元 / 小时。家庭护理员可拥有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卡,享受加拿大劳工法和失业保险金制度的保护。工作两年以后 , 申请人可以向加拿大政府为其本人 , 配偶和他们的孩子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获得绿卡,移民加拿大。
满足雇用条件
要想成为合格的家庭护理员必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
? 完成等同于加拿大的高中教育(中国的高中和中专学历是被承认的)。
? 具备 6 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学护理和幼教专业者不需要)和 12 个月的与做家庭护理员工作有关的雇用工作经验。可以是在幼儿园或小学的工作经验 , 或者是在老年护理 , 儿科护理 , 紧急救助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经验。
? 能够听,说 , 读和理解英语或法语。必须能在家里独立工作。例如 : 能联系急救服务以及能理解药品说明 , 而且也能到家庭以外去和别人交流。
英文水平
没有硬性的英文等级水平要求,能和雇主进行日常听说的交流即可。另外,申请人必须能在家里独立工作,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联系急救服务以及能理解药品的说明。
为了能够正确地评估家庭护理员的英语水平 , 加拿大签证处会要求申请人到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参加面试,面试一般会在 5 至 15 分钟。申请人在面试阶段多数情况被拒签的原因是英语口语 , 阅读和理解水平不够而导致的;被拒签后 , 可以在英语进步后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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