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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列》的规定,我部拟公开在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本次共招聘初级(护理)专业技术人才2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严格遵守宪法及部队的条令条例,服从部队管理,愿意为部队服务;2、具有全日制护理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28岁以下,身体健康;4、个人的档案已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社会其他职业介绍机构。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1000元+其他+保险。
人员待遇: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列》规定之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里屯
联系人:唐医生、贺医生
联系电话66787008(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传真:66787099
电子邮箱:txh1982@chinaren.com
说明:1、其他未尽事宜,如关于应聘文职人员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工资待遇等,望应聘人员认真查阅相关媒体刊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列》的具体内容,或与我单位联系。2、应聘时间截止:2006年11月14日。3、个人资料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传递送。4、初选合格后,我们将组织考试、政审、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