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于2004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国家、市政府投资建设并于2006年2月10日成功启动运行。
鞍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承担着鞍山市紧急医疗救治(120)的指挥、调度,参与紧急医疗院前现场救治、危重病人途中监护转送和合理分流工作;负责对全市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的管理和考核及大型会议、体育赛事、群众活动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急救服务;发生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与110、119、122等指挥中心协调,联合开展救援工作,在紧急状态下,将做为鞍山市政府、市卫生局重要的医疗救护指挥中心,经市政府、市卫生局授权可指挥、协调全市医疗急救资源。
鞍山市紧急医疗救援体系由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0个院前急救站和16家急救网络医院组成。中心急救站现有监护型救护车10台,均装备各种监护设备,可作为病人的长途转运、重症监护所用。由于急救站、急救网络医院重新合理分布,使城区各急救站急救半径缩短至3-5公里,近郊5-8公里。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展望未来,中心将始终坚持“争分夺秒、救死扶伤”的服务宗旨,努力建成一支指挥灵活、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以精湛的医疗技术,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急、危、重病人的急救医疗需求,为鞍山市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急救服务,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