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将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昨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网站获悉,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可报名参加考试。
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可报名参加考试。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地将于8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等情况上传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就近原则,考生可选择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科目 10月考试日期
基础知识 11日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专业知识 12日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